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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S MENU大部分VOCs廢氣是易燃易爆的混合氣體。VOCs防爆設計屬于環保工程公司和環保設備使用業主必須要關注的重要安全問題。
按照設計規范,進入熱氧化設備(RTO、CO、RCO等)的VOCs濃度需要低于爆炸下限的25%。
爆炸極限:可燃氣體、蒸汽或可燃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濃度下都會燃燒或爆炸,而且必須在一定的范圍內才能發生燃燒和爆炸。混合的比例不同,爆炸的危險程度也不同。
爆炸下限(LEL):空氣中可燃性氣體,蒸氣或霧的濃度,低于該濃度就不能形成爆炸性氣體環境。
單個VOC組分的爆炸下限是可查詢的,比如甲苯的爆炸下限為:1.2%。
但是組分復雜的混合VOCs的爆炸下限是如何計算的?根據《HJ2026-2013 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對于含有混合有機物的廢氣,其控制濃度 P 應低于最易爆組分或混合氣體爆炸極限下限的 25 %。
一、如果組分明確,且組分的體積百分數明確。則可以通過如下公式計算:
二、如果組分明確,但組分的體積百分數不明確,則需要按照所有組分中最易爆炸的組分的爆炸下限來計算混合VOCs的爆炸下限。
常見VOC的爆炸下限表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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