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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S MENU違反涉VOCs法律法規標準的10種主要行為:
1.生產工序和使用環節的有機廢氣不經過收集處理排放。
2.化工等行業使用敞口式、明流式生產設備。
3.在不操作時開啟VOCs物料反應裝置進出料口、檢修口、觀察孔等。
4.敞開式噴涂、晾(風)干等生產作業(大型工件除外)。
5.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發生滲液、滴液等明顯泄漏。
6.有機廢氣輸送管道出現破損、異味、漏風等可察覺泄漏。
7.高濃度有機廢水集輸、儲存和處理過程與環境空氣直接接觸。
8.以敞開、泄漏等與環境空氣直接接觸的形式儲存、轉移、輸送、處置含VOCs物料。
9.擅自停運或不正常運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及VOCs自動監控設施。
10.石化、化工、有機化學原料制造、農藥制造、肥料制造、煉焦、人造板、家具制造等行業中應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無證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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